昨天合肥市物价局公布了几种价格欺诈行为,提醒读者以后在消费过程中多多留心。
虚假标价:标价签、价目表上所标示商品的品名、产地、规格、等级、质地、计价单位、价格或服务的项目、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。
案例:某餐馆售卖的龙虾标价78元/斤,可食客吃完之后到收银台结账时却被告知每斤售价要200元。对于顾客提出的质问,餐馆收银员表示,标价78元/斤的是小龙虾,“你吃的是大象拔蚌,每斤200元。”
支招:对于标签上标明的商品种类,顾客应问清楚再决定是否购买。
低标高结:对同一商品或服务,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高低两种不同的标价签或价目表,以低价招徕顾客,并以高价进行结算。
案例:某商场售卖的衬衫标价为50元,结账时却按80元来收款。国内很多门店都被查出存在这种行为。
支招:消费者在买完东西埋单时,最好能仔细核对一下账单。
虚构原价:包括虚构原价、虚构降价原因、虚假打折、谎称降价或者要提价,诱骗消费者进行购买。
案例:最常见的就是很多网店在进行促销打折前,先抬高衣服价格,再进行降低促销。
支招:有些商家常以抬高原价来揽客,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“原价”。
质量与价格不符:商家在出售商品过程中存在掺杂、掺假、短斤缺两等现象。
案例:某水果店卖的葡萄号称是“进口葡萄,20元一袋,一袋三斤”。可消费者买完后却发现,这些葡萄一袋并不足三斤,且里面还有烂葡萄。
支招:若对商品的重量或质量有怀疑,可找公平秤或有关单位验证。
假冒政府价格:商家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或服务价格,谎称是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。
案例:某水果店将苹果卖15元一斤,并谎称“这是政府定的价格”。这方面,最常见的就是商家假借“物价局监制”的价格标签。
支招:事实上,物价局只是对符合规范的商品标价签进行监制,而不包括商品价格本身。目前市场上90%的商品价格由市场定价,政府只对粮油水电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商品进行定价。(合肥在线-江淮晨报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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